为了加强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,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领导下,组建“中国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专家委员秘书处”,秘书处主持日常的事务工作。 中国董监事职业资质专家评审委员的职责是: 一、审定有关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的文件、规定和制度。 二、对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体系的论证并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;指导并参与编写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的行业标准、培训大纲、教材和课程的设置。组织教材和大纲的修订和出版。 三、对董监事认证培训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,重大问题可通过全体会议协商,形成决议并监督执行。 四、在董监事认证培训过程中发现问题,有权进行处理,性质严重的问题应可提到委员会研究解决。 五、根据我国公司发展及董监事认证培训情况,适时对资质认证的有关教学资料、教材等提出修订意见。 六、关注欧美董事协会和国外公司的发展情况,根据国际公司治理和董事会发展的趋势,提升我国公司治理和董监事培训的水平。 七、对董监事职业资质认证相关的事宜进行广泛论证,欢迎专家委员向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建设性意见。 八、专家委员在工作实施过程中,如由于工作繁忙而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,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请辞去专家委员的工作。